四川能投发展(017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职责与程序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绩效评价 - 工作组提供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资料[11]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3] - 绩效年薪经委员会表决后报董事会决定[1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