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300329)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海伦钢琴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