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0099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24 10:43

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财务专业人士[3] - 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4] -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4]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通知应保存至少10年[12] 职责范围 - 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程序和标准等工作[8] - 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8] - 对本行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报告结果和建议[9] 决策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9] - 审议与董事等人员有关事项时,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相关议案经其他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9] - 对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19] 报告要求 - 会议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及时报告[20] - 休会期间有重大或特殊事项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20] 其他事项 - 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开展调研[20] - 可定期与高级管理层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21] - 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需履行报批程序并报董事会备案[21] - 下设工作支持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助[24]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旧规则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