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的不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应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因相关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补选[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董事会相关委员会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至少三名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22]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三名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29] 独立董事会议与决策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独立董事津贴与沟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不得取其他利益[32]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35] - 年审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沟通[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7]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