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24 10:16

股本结构 -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7,700,681,186股,内资股占77.50%,境外上市外资股占22.50%[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00,681,186元[15] - 2023年回购注销股票28,793,200股、2025年回购注销股票46,256,800股[1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一人[78] -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8]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73]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前至少21日发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前至少15日发书面通知[167]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编制和公布四次财务报告[124]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129] - 公司股东会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28]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4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48]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