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092841XX[9]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电话010 - 63633333,传真010 - 66575722,邮编100033[10] - 公司中文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10] 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最高为28,264,705,882股,成立时向发起人集团公司发行200亿股,占比70.8%[23] - 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普通股总数为26,764,705,000股,发起人集团公司持股占比72.2%,境外股东持股占比27.8%[25] - 增资发行A股后,共发行普通股28,264,705,000股,发起人集团公司持股约占68.4%,其他内资股股东持股约占5.3%,境外股东持股占比26.3%[25] - A股股东持股20,823,530,000股,占比73.7%;H股股东持股7,441,175,000股,占比26.3%[2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27] -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22] - 战略投资者(19家)A股持股600,000,000股,占比2.12%[26] - 网下配售获配机构投资者(279家)A股持股300,000,000股,占比1.06%[26] 股东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提名董事的权利[5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58][5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如实告知公司相关财务等信息,情况变更需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61]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拟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时应履行监管程序[6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5] - 股东会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的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3][7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执行董事4人,非执行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111]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职工董事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大约每季一次,需提前十四天通知;临时会议经特定人员或机构提议可召开,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12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自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68]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68] - 公司需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7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6][177]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进行现金分配[175][176]
中国人寿(0262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