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 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其监管规则规定的免于披露、暂缓披露情形, 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免于披露及暂缓披露的 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免于披露、暂缓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1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