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集团控股(01718) - 补充公告有关收购目标公司51%已发行股本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an Kei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宏 基 集 團控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18) 補充公告 有關收購目標公司51%已發行股本之須予披露交易 茲提述宏基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該公 告」),內容有關收購事項。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義。 本公司謹此就收購事項提供以下補充資料。 估值 收購事項之條款及代價乃由訂約方參考(其中包括)獨立估值師對目標公司51%已發行股本之 估值(「估值」)公平磋商後協定。估值詳情如下。 根據獨立估值師艾升評值諮詢有限公司採用市場法編製之估值報告(「估值報告」),目標公司 51%已發行股本於估值日(「估值日」,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之評估價值為16,900,000港 元。 1 方法論 估值採用了市場法,該方法被認為對目標公司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