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603043)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 派)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 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