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会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表决权与投票制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9] - 类别股相关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股东权利与救济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监管与责任 - 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2]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4]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35] 其他规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7] - 公告、通知等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广百股份(0021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