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广百股份广百股份(SZ:002187)2025-12-23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1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0,894,633元[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销售、食品经营等[15][1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0894633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依法诉讼[36][3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123]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12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9][140]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