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银集团(00815) - 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 China Silver Group Limited 及其双重外文名称为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3]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3] - 公司成立宗旨无限制,可作为控股和投资公司行事[3] - 公司股本为 5000 万港元,分为 50 亿股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股份[4] 股本相关 - 公司有权赎回、购买、增加或削减股本[4] - 公司可发行附带经董事会决定权利或限制的任何股份[29] - 董事会可发行认股权证等证券,赋予持有人按确定条款认购公司资本中任何类别股份或证券的权利[35] 会议与决议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权表决的股东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18] - 普通决议案由有权表决的股东以简单多数票通过[17] - 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76]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 2 名有权表决且亲自出席或委任代表出席的股东[82]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2 人,无上限规定[117]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流退任,所有董事最少每三年退任一次[120] - 董事一般酬金由公司在股东大会厘定,按董事会同意比例或平均分摊[130] 股息相关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宣派股息,数额不得超董事会建议[173] - 股息可从公司利润、储备、股份溢价账等宣派及派付[173][174] - 董事会可支付中期股息,可按半年或其他日期支付固定股息[175] 文件与记录 - 年度报告等文件须在股东大会前至少 21 日送交有权人士[195] - 股东须在股东大会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一年股东大会[198] - 公司账目每年至少审计一次[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