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1289)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3 12: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2.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 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 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