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30095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 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 券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