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速(01785) -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高速成都高速(HK:01785)2025-12-23 11: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委员[5]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经特定人员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呈送资料[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职责与权限 - 对董事会负责,表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1] - 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12] - 研究董事、高管当选条件等并提交董事会通过[14] - 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的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18] - 负责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适时修订[23] 工作细则规定 - 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25]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2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