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8]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会计师以上资格或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10] 人员聘任与解聘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7] - 聘任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需签保密协议[22] - 财务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报告董事会,擅自离职赔偿损失,解聘时有权申述,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22] - 会计机构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报告,离任前接受内部审计[22] 人员考核与职责 - 财务负责人年末接受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考核,形式为季度与年终结合[19] - 会计机构负责人年末接受财务负责人考核,形式为季度与年终结合[19] - 财务负责人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审议,有多项权限[13][15]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拟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17] 人员限制与保护 - 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处任职领薪,亲属不得担任[7] - 公司不得因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而处罚[3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3][34] 责任追究 -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范围涉及违法违规等多方面[25][26]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依据考核内容等[2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