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 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5-12-23 11:02

投资决策权限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的证券投资,由董事长审议批准[9]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决策权限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交易原则 - 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4]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与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5] 交易执行原则 - 进行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严格执行前、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14] 监督与报告 - 应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可能的收益和损失,不达标项目及时报告董事会[1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监督检查交易情况,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止交易[17] 风险管理 - 针对期货与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执行止损规定,相关部门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7] - 开展套期保值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7]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定期报告中披露交易情况[18]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要说明相关情况[18] - 投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不得变相操作[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19]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披露相关变动情况[19] - 董事会跟踪交易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