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0006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湖北广电湖北广电(SZ:000665)2025-12-23 10: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审议[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审议[3]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审议[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审议[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反馈[8][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独立董事提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3]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3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6] 股东权利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