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3001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 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 工作,有权为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 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 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