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2-23 09:4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委员会及本条例中涉及 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 —1— 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建立 和规范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制度和程序,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 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相关事项需提交党委会前置研 究的,应按规定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相关程序。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委员会须由公司董事会从非执行董事中 委任,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由不 少于三名成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