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裕集团(08081)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5]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 - 法定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增加次数[7] - 定期会议通知期至少14天,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天送交参会人员[11] - 决议案须经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10] - 可全体成员同意下通过及采纳书面决议案[13] 其他 - 会议纪录初稿和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内发送成员,完整纪录由公司秘书保存[15] - 每年至少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等并提出变动建议[16] - 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相关提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