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安林业永安林业(SZ:000663)2025-12-22 12:17

公司股权结构 - 远兴建设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11] - 永安市曹远镇综合执法大队持有远兴建设公司51%股份,为控股股东[15] - 永安市曹远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持有远兴建设公司49%股份[15] 权益变动情况 - 远兴建设公司将1261.13万股永安林业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永安市财政局,占总股本比例3.75%[9][15] - 本次权益变动前,永安市财政局持股1354.9565万股,持股比例4.02%,可支配表决权比例4.02%[18] -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兴建设公司持股1261.13万股,持股比例3.75%,可支配表决权比例3.75%[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永安市财政局通过表决权委托获得远兴建设公司1261.13万股表决权[19] - 永安市财政局获得12,611,300股(占比3.75%)永安林业股票表决权,变动后拥有26,160,865股表决权,占比7.77%[20] - 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将12,611,300股(占比3.75%)永安林业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永安市财政局,变动后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20] 协议相关 - 2025年12月19日,永安市财政局与远兴建设公司签署永安林业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21] - 原协议委托期限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24] - 2025年11月21日双方签订《解除〈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协议书》[24] 监管情况 - 2025年1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要求责令改正终止股份表决权委托行为[24] - 远兴建设公司因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30]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永安林业股份[17]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无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批准[27] - 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2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2] - 2025年12月19日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7.77%和0%[39] - 远兴建设公司将12,611,300股永安林业股份(占总股本3.75%)委托永安市财政局代行使权利(财产性权利除外)[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买卖过该上市公司股票[3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3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负债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39] - 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批准[39] - 本次权益变动未得到批准[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