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维护公 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规定,公司有关规章 制度中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