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在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的风险防范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资金的风险防范制度 [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防止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切实保障公 司资金安全,现根据行业趋势与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票据承兑、贴现、 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 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和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保证符合监管规定。 述《金融服务协议》获得法定程序审批后,财务公司才能据此为公 司提供该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 第五条 《金融服务协议》应规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存、贷款利率的标准;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六条 在双方每年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前,公司财务中心 应评估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状况,合理分析财务公司 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并据此决定是否与财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