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东方明珠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以上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 告程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