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生物(920009) - 公司章程
丹娜生物丹娜生物(BJ:920009)2025-12-22 10: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39.00万元,设立时发行4650万股,已发行5539.00万股[6][14] 股东信息 - 股东ZHOU ZEQI(周泽奇)等6人分别认购不同比例股份[13]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30]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投票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85]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40]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34] 其他规则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