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357 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 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继续履行 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