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比侃(0263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全体董事或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选及任职资格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8] - 拟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东会通告随附函件应列明物色流程、选任理由等内容[8] 会议相关规定 - 根据需要不定期开会,有三种情况应召开[12][14] - 通知及材料提前3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 委员收到通知应及时确认反馈,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15] - 由主席主持,不能主持时可委托或推举他人主持[15]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15] - 可采用现场、电话、视像等方式召开[15] 选任流程及时间 - 选任董事、高管需经七个步骤[13]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1至2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3] 细则生效及解释 - 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备案并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