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Natural Resources(CHNR) - Prospectus(update)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财年公司运营亏损分别为1048万元、2455万元和914万元(129万美元)[174] - 2023年持续经营业务年度亏损为1,177美元,2022年为23,338元人民币,2021年为43,884元人民币[80] - 2023年年度亏损为1,757美元,2022年为22,296元人民币,2021年为54,971元人民币[8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5,855美元,2022年为319,991元人民币[8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负债为25,118美元,2022年为142,542元人民币[8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权益为10,737美元,2022年为177,449元人民币[82]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1,884美元,2022年为 - 12,786元人民币,2021年为 - 12,068元人民币[83] 用户数据 - 公司和中国子公司未通过自有网络平台开展业务,持有的中国个人信息不足100万条[58] 未来展望 - 公司在2021、2022和2023财年运营均亏损,未来不一定能实现运营盈利[53] - 公司未来可能剥离部分业务,但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还可能面临或有负债[161] - 公司需从其他渠道筹集运营资金,且无法保证能获得足够资金[17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2月27日公司签订协议间接收购Williams Minerals全部权益,4月21日支付3500万美元定金,将支付1.4亿美元初始分期付款[42] - 2023年12月22日签订修订协议,将收购Williams Minerals的截止日期从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4年12月31日[43] - 2021年7月公司收购PST Technology,代价为300万股公司新发行受限普通股、1.2亿股FARL及约1030万元人民币(146万美元)[159] - 2023年7月28日公司签订协议出售Precise Space - Time Technology Limited 100%股权及相关欠款,对价约9576.1119万元人民币[44] 其他新策略 - 2022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授予15名顾问和员工总计810万份普通股期权(经2023年4月3日五合一并股调整后为162万份)[140] 股权与认股权证 - 出售股东拟转售最多1,190,297股普通股,若全部以现金行使认股权证,公司将获3,511,375美元总收益[8][10] - 认股权证包括向投资者发行可购买最多1,115,903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使价3美元/股,2027年8月21日到期)和向配售代理发行可购买最多74,394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使价2.2美元/股,2027年8月21日到期)[14] - 2024年2月注册发行1,487,870股普通股,每股价格2.20美元[70] - 截至2024年6月18日,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为9,865,767股[74] - 出售股东可出售的普通股最多为1,190,297股,行使认股权证后公司普通股将达11,056,064股[75] 法规与风险 - 《境外上市备案办法》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本次认股权证股份转售登记无需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程序及获得批准[13]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就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税[17] - 公司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支付股息时,需代扣10%的预扣税[17] - 非居民企业股东出售或处置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17]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资产,若被重新定性,转让方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17] -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将“非检查年”从三年减至两年,缩短证券被禁交易或摘牌时间[18] - 中国子公司每年需从累计税后利润中至少提取10%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20] - 若PCAOB连续两年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公司审计师,公司普通股可能在美国被禁止交易[49] - 网络平台运营者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并寻求境外上市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57] - 若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50%或以上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或净资产由境内公司贡献,且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等,其境外证券发行上市被视为间接境外发行[60] - 发行人应在向SEC提交注册声明进行非公开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向CSRC备案,完成发行后向CSRC报告;境外上市发行人在同一境外市场进行后续证券发行,应在发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CSRC备案;发生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件,应在发生并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CSRC报告[61] - 中国经济增长不均衡且近年增速放缓,未来或波动甚至下滑,通胀可能增加公司运营成本[89] - 中国政府或颁布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影响子公司运营,限制公司证券发行并使证券价值下降[90] - 中国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新法律法规解释和执行存疑,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和盈利能力[92] - 中国政府对境外证券发行和外资投资加强监管,可能限制公司证券发行能力并使证券贬值[94] -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贷款和投资的规定,可能影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和业务扩张的能力[98] - 中国通胀或经济放缓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增长,政府控制通胀措施可能使市场增长低于预期[100] - 中国子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款项受限,可能影响公司向股东分红[101] - 中国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影响公司支付股息和外币债务,进而影响投资价值[102] - 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4] - 2014年7月SAFE颁布的规定要求中国居民境外投资融资登记,未登记可能影响公司利润分配和资金投入[106] - 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生效,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可在五年内保持原有组织形式[113][114] - 2021年1月18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生效,不确定是否适用于此前完成的投资[116] - 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需维持一系列许可证和批准,否则可能影响业务[117] - 公司境外发行可能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无法预测能否及多久能完成[118] - 2023年3月31日起《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生效,规定了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备案要求[120] - 为至多1190297股认股权证股份转售登记无需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和获得批准,后续在授权发行限额内行使认股权证无需单独备案[121] - 2023年3月31日起《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生效,公司违规可能受处罚[122][123] -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规定,持有超100万个人用户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境外上市需进行网络安全审查[125] - 自上一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个人信息或1万条敏感个人信息需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129]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对非居民企业股东支付的股息代扣10%预提税,符合条件的香港股东可降至5%[135] - 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普通股所得若被视为源于中国境内,需缴纳10%中国税;非中国个人股东若适用中国税,一般税率为20%[135] - 若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商业目的,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所得可能需缴纳10%企业所得税[136] - 2012年2月起,参与海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特定人员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登记[139] - 香港雇主需按合资格雇员相关总收入的5%向强积金计划供款[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