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06099) - 海外监管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9 14: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人士为关连人士[13] - 关连人士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有权单独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该非全资附属公司视为关联方[13] 关联交易内容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二十一项[15][17]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6] - 关联交易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1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以上,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批准[2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批准[26] - 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应及时披露[36] 其他规定 - 公司及所控股金融机构对单一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提供融资业务余额不得超自身资本净额10%,合并计算不得超公司并表资本净额10%,不得超接受融资关联方资本净额20%[18]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不得超过3年,超3年需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32] - 审计师需在公司年度报告付印前至少10个营业日将函件副本送交香港联交所[33]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8] - 公司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4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0] - 向关联方购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41] - 购买或出售资产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41]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至少15年[42] - 12个月内连串关连交易应合并计算,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可能为24个月[44] - 公司稽核部对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给董事会[46] - 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按问责规定处理[47] - 某项交易属两地规则关联交易,从严适用制度规定[4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2022年4月29日原制度生效日废止[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