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星控股(01440) - 审核委员会 职权范围
应星控股应星控股(HK:01440)2025-12-19 13:49

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2020年12月16日获批准采纳,2025年12月19日修订生效[2] - 审核委员会成员最少三名,大多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最少一名具相关专长[3] - 公司现任外聘核数师的前任合伙人在规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核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大多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代表每年至少与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12] - 定期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须于会议日期前最少三天寄发[12] - 审核委员会主席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准备回应相关提问[14] - 秘书出席会议须详尽记录事项等,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须在会后合理时间内送交成员[15] 审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委任、续聘或罢免外聘核数师的推荐建议[19] - 主要负责批准外聘核数师的酬金及聘用条款[19] - 根据适用会计准则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等[19]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关系[19] - 在提交董事会前审阅公司的年报及账目等报告[21] - 预先批准由外聘核数师提供的非核数服务[21] - 确保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至少每年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成效[23] - 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23] - 若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对外聘核数师意见不同,须撰写声明解释推荐建议[26] - 检讨举报政策及制度,确保对违规事项进行公平独立调查和跟进[27] - 就职权范围事项向董事会汇报,特别是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规定事项[27] - 制定及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实务,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7] 其他规定 -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须在公司网站及港交所网站刊载并按需提供[29] - 须编撰报告阐述职责及履职情况,供载入企业管治报告[30] - 就决定或建议向董事会汇报,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30] - 须获足够资源履行职责[30] - 成员可获取秘书意见及服务[30] - 或成员可通过秘书向董事会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须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并可提建议变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