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太钢不锈太钢不锈(SZ:000825)2025-12-19 12: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3]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8]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1]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1] 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3][14] - 一名董事不得超两重委托或接受超两重委托董事委托[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董事[18] - 提案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并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2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项内容[22]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22]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23]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