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 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