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5-12-19 11:17

议事规则通过情况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9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通过[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3]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审议[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2]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变更与延期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股东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关联交易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23]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董事会详细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查后提交股东会选举[26] 优先股发行表决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需对包括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0]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次日公告[31] 决议撤销与不成立情况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2] - 未召开股东会、未表决、出席或同意人数及表决权数未达规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2] 规则执行与修改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35] - 公司法等修改致规则与规定抵触时公司应修改规则[35] - 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规则[35] 规则拟定与生效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5]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5] 规则解释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