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9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5]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46,105,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191%[6] - 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44,568,5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312%[8] - 网络投票股东67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537,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79%[8] - 中小投资者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37,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79%[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5,895,980股,占比99.5446%[1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5,896,980股,占比99.5468%[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5,896,980股,占比99.5468%[1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45,896,935股,占比99.5467%[17] -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5,896,935股,占比99.5467%[1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5,896,935股,占比99.5467%[2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5,896,935股,占比99.5467%[2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5,867,935股,占比99.4838%[24] -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5,896,935股,占比99.5467%[2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45,894,986股,占比99.5425%[2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326,468股,占比86.2805%[27] 表决结果与合规情况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22][23][24][25][27][28]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9] -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9]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8][29]
佳华科技(68805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