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文化(600640)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国脉数 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 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