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大红袍(0269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对董事会负责,议案先审议再提交[9] 选任相关规定 - 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东会通告应列明物色流程等[9] - 董事、高管选任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开会,满足三种情况之一应开会[13] - 通知及材料提前3天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15] - 可多种方式召开,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15]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5]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