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黔源电力黔源电力(SZ:002039)2025-12-18 12:0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 作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会议材 料。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不受前述通知 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 出说明。 第四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