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黔源电力黔源电力(SZ:002039)2025-12-18 12:0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重大投资决 策、法治工作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发 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一名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