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信息网络(00696)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修订与生效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25年12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2]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至少三名成员,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有专业资格或专长[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10] 组织架构 -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秘书[8] - 可下设工作组,成员含内部核数等负责人[10] 任职限制 - 前任核数公司合夥人一年内不得任委员[8] 职责与权力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工作[8] - 权力包括独立与核数师会议、要求提供资料等[12]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与核数师开会两次[12]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在审议业绩前[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亲身出席方可举行[19] - 非全体同意提前七天通知开会[19] - 秘书开会3日前提供资料[20] - 表决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