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 法性发表意见。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