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600871)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20251128-ZLcmts
2025-12-18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2月31日发起设立,1994年11月20日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9] - 2014年12月17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更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 - 公司住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邮编100728,电话010 - 59965998,传真010 - 59965997[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项业务[15] 股份与资本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8,957,045,833股,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3,547,012,35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5,410,033,482股[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57,045,833元[20]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亿股,发起人持有16.8亿股占42%,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2亿股占18%,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4亿股H股占35%,向境内投资人发行2亿股内资股占5%[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购回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4]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H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种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特别表决程序[92]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9 -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最少3人,至少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9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4]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15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中期报告并公布[15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并公布[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54] 其他重要事项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8] - 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4] - 公司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