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控股(0016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更新
董事会职责与运作 - 明确各层级权责分工,集体负责统管监督公司事务[5]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天通知[5][6] - 拥有集团经营管理所有权力及责任,保留重要权力[6][7] - 确保组成人员变动无不当干扰,保持成员组合均衡[5] - 定期检讨董事履职贡献及时间投入[5] - 主席与总裁角色区分,权责分工明确[9] - 主席每年至少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单独开会一次[11] 秘书职责 - 公司秘书及专责秘书支持董事会,确保信息交流与程序遵循[13] - 符合上市规则资格要求,以公司利益行事[13] - 保证董事会及专责委员会运作顺畅,组织安排会议[15] 专责委员会 - 下设执行、审核等多个专责委员会,董事会审批职权范围[15][17] - 执行董事会主席由总裁担任,决策有投票规则[17]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定期开会并讨论风险[19][20][21] - 提名、薪酬、战略、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有成员人数、有效人数及权责规定[23][25][30][31] 其他 - 公司为董事法律行动作投保安排[6] - 董事会每年至少检讨调整职权范围书[33] - 授予管理决策委员会日常行政等权力和责任,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