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000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创元科技创元科技(SZ:000551)2025-12-18 09:01

人员任职与解任 - 董事辞任除特殊情形外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应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特定犯罪等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7] 履职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 离职交接与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进行工作交接并办妥手续[12] - 公司梳理离职人员任职公开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12] 保密与赔偿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结束后保密义务仍有效,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16]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8] - 任期届满前离职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9]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多项损失及费用[21]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