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一般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一般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一般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一般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一般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2] - 公司遭受单次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需关注[15]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基本信息、经营方针等[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报告[17][18][10][11] -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报告[18][10]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8][11]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每月汇总重大信息台账[19] - 发生重大影响事项2小时内报告董事会办公室[19]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立即电话报告并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21] - 公司管理人员敦促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可追究责任[23]
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