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和林微纳和林微纳(SH:688661)2025-12-18 09: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