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7、福瑞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福瑞医科福瑞医科(SZ:300049)2025-12-17 12:47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内 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人数 应为单数。本委员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