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亨实业(01897) - 致非登记股东信函 – 有关发佈公司通讯安排之提示信函 (附回条)
美亨实业美亨实业(HK:01897)2025-12-17 10:30

公司通讯发布方式 - 以电子通讯方式向股东发布,仅应要求发送印刷本[2] - 在www.millionhope.com.hk和www.hkexnews.hk上发布,无需通知股东[3] 股东接收提示 - 鼓励股东订阅联交所信息提示服务[3] - 可供行动通讯电邮发送,无有效电邮发印刷本[4] - 建议股东提供有效电邮地址[5] 印刷本索取规则 - 超过一年前索取要求无效,新要求有效期一年[7] - 可书面要求免费获取,需寄至指定处[7] - 回条要求一年后或提前失效,需新书面要求[13] 相关定义 - 非登记股东指特定中央结算系统人士或公司[16] - 可供行动通讯指要求股东行使权利或选择的通讯[16] 回条及资料处理 - 回条未划“✓”、未签署或填写不正确作废[16] - 不处理回条额外指示[16] - 回条资料自愿提供,不足可能无法处理[16] - 公司可披露或转移资料,保留作核实记录[16] - 股东有权查核及修改资料,书面申请至指定地址[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