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亨实业(01897) - 致登记股东信函 – 有关发佈公司通讯安排之提示信函 (附回条)
公司通讯发布与索取 - 2024年12月23日起采用电子通讯向股东发布公司通讯,仅应要求提供印刷本[2] - 在www.millionhope.com.hk和www.hkexnews.hk发布公司通讯,鼓励股东订阅联交所信息提示服务[3] - 可供行动的公司通讯以电邮个别发送,无有效电邮则发印刷本[4] - 公司应股东书面要求免费寄发印刷本,要求有效期一年[7] 股东信息提供 - 股东可扫描回条二维码或填回条交登记处提供电邮地址[5] - 提供多个电邮仅最后地址用于登记[4] - 联名股东须联合签署回条才有效[6] 其他说明 - 公司可披露股东资料给附属公司等,股东有权要求查阅或修改[iii][iv] - 对函件有疑问可联系登记处或电邮咨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