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宇顺电子宇顺电子(SZ:002289)2025-12-17 10: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6]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5] - 督促整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并进行内部追责[16]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16] 审计委员会权力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17]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17] - 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7] - 监督董事、高管行为并要求其提交报告[18] - 对违规董事、高管提出解任建议[1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作出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2]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4]